關于憲法,你了解多少?
我國現(xiàn)行憲法包括哪幾個部分?
共有5個部分,分別是:序言、第一章“總綱”、第二章“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” 、第三章“國家機構”、第四章“國旗、國歌、國徽、首都”。
憲法規(guī)定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有哪些?
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,歸納起來有四個方面:
?。?)政治權利和自由。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,監(jiān)督權,議論、出版、集會、結社、游行、示威的自由等。
?。?)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。
?。?)社會經濟權利和文化教育權利。
?。?)保障婦女的權利,保護婚姻、家庭、母親、兒童和老人,保護華僑、歸僑、僑眷的合法正當權利等。
國家憲法日的由來
?1954年9月20日,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。
?1982年12月4日,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現(xiàn)行憲法。
?2001年4月26日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決定將我國現(xiàn)行憲法實施日12月4日,作為每年的全國法制宣傳日。
?2014年10月23日,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《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,提出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。
?2014年11月1日,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《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》,以立法形式把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。決定明確,全國各族人民、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、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、各企業(yè)事業(yè)組織,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,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、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。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,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。
國家憲法日的意義
設立國家憲法日,是一個重要的儀式,傳遞的是依憲治國、依憲執(zhí)政的理念。
設立國家憲法日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,更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“教育日、普及日、深化日”,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、憲法至上、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。
設立國家憲法日,也是讓憲法思維內化于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。權力屬于人民,權力服從憲法。公職人員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,沒有凌駕于人民之上的特權。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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